留學簽證的申請與審批程序
辦理赴日留學簽證有兩種程序可循。
一是憑有關入學許可和保證手續(xù)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;
二是憑留學生居留資格證明,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。
如果采取前一種程序,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受理申請后,無權發(fā)給入境簽證,尚需將材料報到法務省,再由法務省會同文部省一道審核,包括錄取學校情況和保證人情況。因此,所花費時間較長,一般要等待3個月左右。而采用后一種程序,因為入境留學申請的居留資格已經(jīng)得到法務省的確認,所以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可以直接發(fā)給入境簽證。一般遞交有關證明手續(xù)后,幾天內(nèi)便可以取得簽證。
(責編:張璐璐、陳建軍)